昨天的文章写得很系统了,不过没有提一件事,就是1939年到1954年之间,重庆也是直辖市。长期以来,要从文化和历史上论证“重庆和四川不一样”的人,除了“重庆是巴,四川是蜀”这句话之外,还经常说,重庆本来就是直辖市,1997年是“恢复直辖”。
首先,在1997年所有的相关文件中,都表述为“设立直辖市”,而不是“恢复直辖市”,所谓重庆是“恢复直辖”,本身只是一种民间说法。
事实上,从民国年间到1954年的“直辖市”,和现在的直辖市,也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中国广泛实行“市制”,是在上世纪20年代尤其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最初,直属于国民政府的大城市被称为“特别市”,后来“特别市”又改为“行政院辖市”(简称“院辖市”),到1948年“院辖市”改称“直辖市”。
民国时期实行的“狭域市制”,市不管县,只设区,市管的区域就只是城区, 郊区就已经是其他的县在管了。看台湾的行政区划便知道了,新北市的前身是台北县,而台北市在原台北县的中间,台北市原来也管不到台北县。民国时期上海市和上海县(主体后来改为闵行区)同样也是并列的,上海市是直辖市,上海县则是江苏省辖县。
到1947年,国民政府名义上设置了12个院辖市——南京、上海、北平、天津、汉口、青岛、广州、西安、重庆、沈阳、大连、哈尔滨,但对大连(当时属苏联)、哈尔滨(已解放)没有实际控制。(所以后面只讨论除大连、哈尔滨外的10个城市)
在狭域市制度下,一个直辖市在地图上就是一个“点”,周围全部被同一个省包围,甚至一些直辖市还兼任省会,所以直辖市和省之间的关系非常模糊。
在民国时期10个直辖市中,南京是首都(且江苏省本来也散装),北平、上海、天津昨天也分析过了,天然有和“母省”明显的差异属性。
但其他城市和省之间的关系就很暧昧了。其他直辖市里,只有青岛和汉口是移民商埠城市。青岛作为德、日殖民地(强占地)的时间相对较短(共计25年),城市发展水平也和上海、天津有较大差距(对远距离移民的吸引力弱于沪、津),所以外界对青岛“独立性”的认知弱于沪、津,把青岛看作山东一部分仍很主流。
至于汉口,相较上海、天津甚至青岛,作为商埠,它的区域性本来就要更明显一些。汉口的“直辖市”状态本就断断续续,它和武汉三镇中另外两个隶属湖北的区域(汉阳、武昌)在方言上都没有形成明显差别。1927年,武汉三镇一度合并成立“武汉市”,1928年,国立武昌高师改组为“国立武汉大学”,武汉三镇概念已经逐渐成型,大众更普遍认为武汉地区属于“湖北”,也不会有人把汉口从湖北“摘出来”。
至于广州、西安、沈阳、重庆,完全不是以租界为主体形成的商埠城市,而是传统古城。在民国时期,其实并没有人认为这四个城市不属于母省。重庆是先成为国民政府所在地(1937年),后成为院辖市(1939年)的,下江移民涌入重庆时,本来就都说“到四川去”,压根没有“到川渝去”这样的概念。重庆成为院辖市之后,蒋介石本人还在1939年9月到1940年11月兼任过四川省主席,如果他不把四川视为“陪都所在地”,也不会做这样的政治安排。
至于广州、西安和沈阳,更是兼了省会,它们作为“直辖市”,其实更类似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到1994年之间它们作为“省会兼计划单列市”的状态,自然更没有人认为这三个“直辖市”不属于母省。
这个道理不难理解。“两蒋时期”,台北和高雄已经先后被从“台湾省”划出设立“台北直辖市”、“高雄直辖市”,当时台湾人还有普遍的“大中华意识”,(台湾人身份在当时还是省籍概念而非后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出台后区隔大陆人的政治概念),实体的“台湾省政府”依然存在,从行政区划上“台北市”“高雄市”和“台湾省”就是并列的,但北高两市市民也不会认为自己是“台北人”“高雄人”而非“台湾人”。这种状态,和民国时期大陆多数直辖市和母省的状态,是一样的。
讲完了民国时期的情形,再来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4年的全国行政区划。
现在的行政区划是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逻辑,而在当时,并不是这个逻辑,而是中央——大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署区)的逻辑,所以当时的直辖市并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其地位较现在是略低的。
1948年,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北平市和天津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是隶属华北人民政府的直辖市。1949年10月,华北人民政府撤销,原华北人民政府大部并入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人民政府所属各省和北京、天津均改为中央直辖,中央人民政府设华北事务部指导华北各省市工作。1952年,华北事务部撤销,改设华北行政委员会,北京、天津又成为华北行政委员会下辖的直辖市。
除华北大区外,全国其他大区的行政建制沿革要简单一些。中共中央的大区局,先是对应综合性质的“大区军政委员会”(东北称“东北人民政府”),而“大区军政委员会”在1953年改为“大区行政委员会”。
当时除京津外的所有直辖市,都和省、行署区一样,隶属各大区。
上海属于华东大区,是华东大区驻地。1949年到1952年期间,华东大区除上海外,辖南京直辖市、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皖北行署区、皖南行署区、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1952年,南京和苏南、苏北合并,设置江苏省,南京降格为省辖市兼江苏省会。所以,新中国成立后,南京并不存在“直辖但不属于江苏”的时期。江苏省一恢复,南京就划入了江苏。
东北大区的情况更特殊,抗战后,东北被设置了三个直辖市和九个省,和现在的行政区划差异非常大,现代东三省的格局本质上是1954年之后才形成的,加之东三省主要人口构成相似(都以“闯关东”移民为主),方言、文化和生活方式高度相似,东北人“东北意识”远大于“省籍意识”。
1949年到1954年,东北实际上处在行政区划的过渡阶段。一开始,东北设五个直辖市(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另辖辽东、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六省。1954年,东北大区撤销,上述五个直辖市和辽东、辽西合并设新的辽宁省。所以也不存在哪个城市直辖的时期“不属于辽宁”的问题,因为现在的辽宁省是合并组建的,这些城市所谓“直辖”的时候不是“从辽宁划出来的”。
此外,1953年,原吉林省省会长春升格为直辖市,吉林省会迁到吉林市。同时,松江省会哈尔滨升格为直辖市,并继续兼松江省会。1954年,东北大区撤销后,吉林省和长春市合并,长春复为省会;黑龙江省(原省会在齐齐哈尔)、松江省和哈尔滨市合并,省会设在哈尔滨。
中南区有两个直辖市,武汉和广州,但这两个城市同时兼湖北省会、广东省会。西北区只有西安一个直辖市,同时兼陕西省会。
西南区唯一的直辖市是重庆。但西南区设立之初,并没有四川省,四川分为川东、川西、川北、川南四个行署区和重庆市,直至1952年8月,川东、川西、川北、川南四个行署区才撤销恢复了四川省。1949年到1952年期间,并没有行政意义上的“四川省”,当时人们在提到四川的时候,自然指的是重庆和四个行署区。所以,四川省存在且重庆仍然直辖的状态,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只有1年10个月。
通过对1954年之前“直辖市”历史的梳理,不难看出,在当时的“狭域市”体制下,直辖市和省之间的概念边界,始终是相当模糊的,很少有人会把一个点状的城市从所在省“摘出来”。诸多直辖市还在兼任省会,更可以证明,那时候“直辖市”不属于“省”的概念,其实还没有形成。
1954年,大行政区撤销,全国只保留了京津沪三个直辖市,恰恰是因为,河北和江苏,并不是它们严格意义上的母省,天津后来短暂恢复省辖后8年又恢复直辖,也印证天津和河北的异质性。而除京津沪之外,其他直辖市的“直辖”只是其历史上的短暂瞬间,并不证明这些直辖市和它们本来所在的省天然没有联系。
事实上,正是从1954年起,直辖市和周边省份彻底划清界限的观念,才开始真正形成。
1958年,北京、上海分别合并了周边若干县市,1973年,恢复直辖的天津市合并了五个周边县市,北京、上海、天津的行政区划彻底定型,它们都从“狭域市”变成了“广域市”之后,直辖市和其他省彻底并列的逻辑,才终于深入人心。
要之,以一个城市在1954年以前“本来就是直辖市”说明这个城市向来和某个省份无关,这种论证是不成立的。
1997年重庆直辖,是出于现实的需要,当时国务院建议清楚地阐明了三个理由——发挥重庆长江上游特大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四川省太大一分为二有利于四川省集中精力抓好其他地区;有利于三峡工程建设和库区移民。这三个理由,丝毫不涉及重庆和四川其他地方在历史上“是不是一样”。
现实是现实,历史是历史。过去28年来,重庆已经不再是四川省的一部分,这是不争的事实。但硬要上溯到历史上去拗,重庆自古以来就不是四川的一部分,这就没有必要了。
前文已经详细论证,1954年以前的直辖市和现在的直辖市不一样。但即使就承认那时的直辖市和现在的是同一个东西,还是非要用“自古以来”来说的话,从1286年到1997年的712年里,重庆隶属四川的年份有697年,占比是97.9%。而且即使在20世纪中叶重庆“直辖”期间,今重庆直辖市90%以上的土地也并不属于当时的重庆市,也就是说,重庆超过九成的土地第一次划出四川省也是在1997年以后。
行政区划又不是主权国家的边界,不过是中央政府划定的结果,只要中央政府决定了,大家就执行。
调整行政区划,从来不需要有历史、地理和文化上的依据;行政区划的变化,也不可能带来历史、地理和文化的瞬间割裂。行政区划变化,当然可以带来新的认同,但行政区划的变动时点,就应该是认同的起点。
要强调“重庆不属于四川”,最好的论据就是1997年全国人大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而不是在文件之外去掰扯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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